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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2日 16:57   编辑:李士荣   点击量:

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210号),依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版)》(校学〔2020〕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山西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奖助学金经费预算,为做好2022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安排如下:

一、奖励标准

本科生每人每年 8000 元。

二、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及班级初评。本科生本人提出申请,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人材料的完整性及条件的相符性进行审核、评议,无异议后在班级内部公示并向学院提出推报名单。被推报学生填写《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由专人按照要求填写推报意见。

(二)学院评审。学院汇总审核申报学生情况,召开评审会,确定本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院党委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学生工作部助学工作办公室。

(三)学校审定。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审核各学院推荐学生情况,召开评审会,确定2022年国家奖学金获奖推荐学生本科生差额推荐48名),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至省级管理部门。

三、上报材料

(一)《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加盖学院教学科公章的个人成绩单一份;

(三)由学院统一出具并加盖党委公章的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表各一份;

(四)一份200-3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电子稿(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获奖励等)、一份1000字以上的个人详细事迹电子稿以及一份证件照电子版(高清版)。 

(五)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20%的学生,须提交学院党委统一出具的资格审查通过证明,详细列明该类学生中每名学生的资格审核情况,同时提交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并在国家奖学金获奖 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上进行备注。

 四、工作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填写,使用A4纸正反打印。

(二)本科生在同一学年不得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材料于92812:00报送至学生科,过时将视为放弃申请。

注:评定条件详见《中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版)》(校学〔2020〕9号)。 

体育学院学生科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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