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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和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1日 11:42   编辑:李士荣   点击量:

班级

根据我校评优奖励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体育学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和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优秀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先进集体:先进班集体、2021/2022 学年第二学期优良学风班

3.奖学金:综合素质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二、评选办法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按照《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校学[2021]10 号)执行。

2.优秀个人按照《中北大学大学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校学[2011]第 16 号)进行评选。

3.“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按照《中北大学“先进班集体”及“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校学[2021]11 号)进行评选。

4.奖学金按照《中北大学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校学[2020]11 号)进行评选。

三、具体流程

1.综合素质测评:各班按照《体育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加分细则》开展综合素质测评,并按时间节点提交学生科。

2.优秀集体、个人:符合条件的班级、个人按时间节点向学生科提交相应材料。过时不交视为放弃申请。

3.奖学金:符合条件的个人按时间节点向学生科提交相关材料。过时不交视为放弃申请。

4.学院审核:学院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选办法,对申请班级和个人进行资格审核,组织答辩,按比例确定本学院获奖个人及集体名单。

四、时间要求

1.综合素质测评 9 月21-25,所有班级开展综合素质测评并将所有有加分项的学生的加分材料进行照片存档,以学号姓名命名文件夹,以班级为单位打包提交学生科最终成绩于9月26日前提交学生科。

2.优秀个人、先进集体:符合条件的个人、先进集体于9月30日前向学生科提交申请。

3.单项奖学金:

1)在已公布的《2021 年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已有赛事汇总表》之外新增的赛事(举办时间为 2021.9.2—2022.9.1),填写《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新增赛事定级申请表》(附一份获奖证书复印件),于9月22日前提交学生科。

2)获得《2021 年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已有赛事汇总表》之内赛事(举办时间为 2021.9.2—2022.9.1)奖项的个人/集体,填写《中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申报汇总表》,于9月30日前提交学生科。

五、评选要求:

1.参评同学必须是取得我校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的在校本科学生。借读、转学(手续未办理)、休学、已复学但未完成上学年学业的同学(如退伍复学学生)不参评上一学年的奖学金及优秀个人。

2.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

3.2021 级同学入学教育考试中无故缺考、不及格的,不得参评大一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和优秀个人。

4.校级自我管理与服务委员成员在综合素质测评中的加分比照主要班干部。

6.单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1)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文体活动奖、特殊荣誉奖:学生依据认定后的《2022 年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赛事定级表》,携带《中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申请表》、证书原件(集体项目需提交参赛队伍所有成员的证书)、证书复印件1份至本学院学生科进行申报。证书原件审核后返回给学生(电子稿学院存档)。申请表、证书复印件审核后学院存档。

2)论文及专利:学生取得专利证书时间及论文发表时间在 2021.9.2—2022.9.1。学生填写《中北大学本科生申报专利(发表论文)奖励申请表》,提交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退回)或所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刊物退回)

3)学业进步奖: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中北大学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报学院学生科。评选条件中的学分绩点指入学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

4)如果申报集体项目的成员跨不同学院,集中在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上半年已申报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在同一类活动中,同一人或团体在同一年度只可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以最好成绩申报。

6)若取得名次的比赛为上一级比赛的选拔赛,则不能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

7)竞赛奖项如设特等奖,按一等奖奖励;一等奖、二等奖则分别按照二等奖、三等奖奖励。

8)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项目,不再参评本科生竞赛奖励奖学金。

 

体育学院学生科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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