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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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07日 15:00   编辑:李士荣   点击量: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育人功能,引导学生积极向上,自强不息,开拓创新,热心公益,促进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现对我校2016年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

1.面向全校各学院的:

范瑞生校友奖学金;广东校友会奖学金;美利信奖学金;美利信助学金。

2.面向指定学院的:

   刘美英奖学金(面向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金发科技奖学金(面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和化工与环境学院)。

二、评选对象:取得我校学籍的本科生,金发科技奖学金同时面向研究生,以具体评选办法规定为准。

三、评选名额(见附件)

四、评选原则及要求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各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择优评选,统筹兼顾。

2.评选过程中注重加强感恩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学习出资人及校友感恩母校,回馈社会的责任感。

3.面向指定学院的奖学金由所在学院组织评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报学生处备案;面向全校的奖学金由所在学院评审推荐,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评审会进行复核后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各学院要对本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进行总结,形成评审报告,具体介绍本学院评审推荐的具体标准,名额分配,推荐学生的具体情况,答辩情况等,同时将本学院评审答辩的电子版照片与电子版评审报告一并报学生处助学办。对刘美英奖学金评定工作应当进行系统地总结,介绍自评定以来各年的情况及总体情况。

5.所有获奖学生除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清晰的证件照电子照片一张,200~300字的个人简介电子版一份(含个人基本情况及所获重要奖励),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一份,放于一个文件夹内交学院,由学院汇总报学生处助学办。

五、评审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报表(一式一份),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报本学院学生科,并附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一份和其他奖励证书复印件。

2.学院学生科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组织评审会确定本学院获奖人选,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于4月30日前报学生处助学办。

3.学生处组织评审会对各学院报送的获奖人选进行复审,确定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奖学金。

注: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具体评选办法见红色太行网站资助项目介绍。

<1>2016年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计划发各学院.xls

<2>中北大学社会资助奖助学金获奖学生名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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