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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关于做好近期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17日 08:34   编辑:李士荣   点击量:

关于做好近期就业工作的通知

招就【2014】5号

各学院毕业生离校工作领导组:

201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入最后阶段。各学院要按照《中北大学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校招就2014【1】号)要求对近期工作进行认真部署并狠抓落实。各学院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毕业生就业签约的“四不准”规定,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为保证2014届毕业生派遣工作顺利开展,现将离校前后就业工作重点及时间节点强调如下。

一、《毕业生登记表》相关事宜

各学院领取《毕业生登记表》后要及时发给每一位毕业生并指导学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编号为发档序号。

6月25日前,各学院收齐《毕业生登记表》并与校办综合科联系统一签章。

二、毕业生就业信息录入及核对

6月12日中午12:00前,各学院收回第一次《信息核对表》后在就业管理系统进行修改,并将新交回《就业协议书》录入就业管理系统。核对表各学院留存。

6月13日,就业管理与服务办公室将《信息核对表》打印后由各学院下发各班,由毕业生本人进行最终信息核对,要求本人签字,核对后出现问题由其本人负责。

6月18日中午12:00前,各学院收回最终《信息核对表》后在就业管理系统进行修改,同时将新交回《就业协议书》录入就业管理系统。信息核对表各学院妥善保存,以备出现争议时查证。

三、《就业协议书》移交

6月19日-20日各学院将协议就业、合同就业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灵活就业的《择业代理协议书》及出国、项目就业的相关证明移交就业管理与服务办公室。移交后就业管理系统学院权限关闭,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按照省教育厅要求进行数据对接,准备派遣相关事宜。

移交《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1、就业方式为灵活、出国、项目的,将毕业生的协议书编号写在相应择业代理协议书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右上角。

2、各学院移交前将协议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按合同就业、非合同就业(包括协议、灵活、出国、项目)分为两大类,分别按协议书编号由小到大排序。

3、各学院辅导员必须亲自与就业管理与服务办公室逐一核实无误后进行移交。

四、毕业生档案事宜

1、高度负责,严谨对待毕业生档案工作

毕业生档案是学生从高考录取入校到毕业期间所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汇总,是对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成长的真实记录,是用人单位考量、任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关系到毕业生的前途。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档案工作,在发档地址录入、装档材料整理、档案分装的过程中,责任到人、高度负责、避免错装,严谨对待毕业生档案工作。

2、严抓细节,细致做好毕业生档案工作。

(1)档案地址录入。在毕业生就业信息录入就业管理系统时,严格按照协议书要求及档案地址规范录入档案地址,避免出现地址不全、缺少单位名称、使用简称等情况出现。

(2)装档材料整理。根据教务处、学生处、校医院等部门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依据发档序号提前做好各项材料的准备、盖章、整理,确保档案材料齐全。

(3)档案分装、分类寄发。在确保档案材料完备的基础上,及时与我处协调装档时间,并严格按照学院领导要求,安排可靠人员进行装档。装档过程中,必须一一核对并认真检查,必须确保档案袋、地址条、装档材料的一致,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本学院档案分装、分类寄发,并对其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毕业生派遣及离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毕业生离校工作领导组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执行。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2014年6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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