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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北大学第三十二届“栋梁杯”篮球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年03月23日 16:27   点击量:
为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增强大学生的健康意识,进一步推动篮球运动的普及与提高,根据我校2010年竞赛计划,决定于4月7日开始举办中北大学第三十二届“栋梁杯”篮球赛。
一、主办单位 中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中北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共青团中北大学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中北大学体育与艺术学院
三、竞赛日期 4月7日
四、竞赛地点 中北大学塑胶篮球场
五、报名与参加办法
凡被我校正式招收的大学生(含研究生、本、专科生)均可报名参加,报名以学院为单位,每学院限报男、女各1队,每队限报运动员12人,领队(必须由院领导担任,否则无报名参赛条件)、教练各1名,报名单要求电子稿、打印稿各一份于3月23日(周二)17时报体育与艺术学院三层体育系大球类课程组办公室。3月23日17:30时在体育系大球课程组办公室抽签分组,请报名参赛的各院准时参加。
联系人:苗俊 13834628836 刘大鹏 15834026435
六、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分组循环、交叉淘汰比赛的方法。
2.名次决定,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 分,弃权得零分,积分多者列前,如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相互间得失分率计算,高者列前。
七、竞赛规则
1.采用FIBA2010篮球竞赛规则。
2.本届比赛男子采用4×10分钟。女子采用4×10分钟比赛,前三节比赛不停表(请求暂停后记时钟停止),第四节进行净时间比赛。小组赛成绩均不带入后期阶段的比赛。
3.凡参赛队须有两套统一的服装(深、浅颜色的篮球队服各一套),号码标准、清晰,可以有队名,比赛时主队着浅色服装,客队着深色服装,赛程表列在前面的为主队。
4.因场地气候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比赛不能如期进行的,比赛顺延。
5.凡造成比赛推迟10分钟仍不能开赛者,视为弃权,本场比赛记零分。各参赛队如有任何弄虚作假、打架闹事、围攻裁判等恶劣行为者,取消本次篮球赛比赛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6.对当场比赛结果如有异议者,比赛结束后三十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八、奖励
1.获得本届比赛前三名的队给予团体奖励,并计入学院年度体育总分;冠军队伍获得中北大学“栋梁杯”流动奖杯。
2.精神文明队男、女各奖一名。
3.最佳啦啦队一名。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北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中北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共青团中北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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